29. 關於離婚贍養費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限於裁判離婚者始有之。凡因裁判離婚陷於生活困頓者,無論自己 有無過失,均得向他方請求
(B)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不限於裁判離婚者,結婚經撤銷者,亦有適用。有請求權者,限於 無過失之一方,至於他方過失之有無,在所不問
(C)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不限於裁判離婚者,結婚無效,亦有適用。有請求權者,限於無過 失之一方對於有過失之他方為之
(D)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限於裁判離婚者始有之。有請求權者,限於無過失之一方對於有過 失之他方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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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6), B(1281), C(387), D(571), E(0) #703814

詳解 (共 10 筆)

#1257753
裁判離婚與結婚遭到法院撤銷→無過失之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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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056
民法第1057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民法第999-1條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及第一千零五十八條之規定,「於結婚無效時準用之」。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二、「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及第一千零五十八條之規定,「於結婚經撤銷時準用之」。(B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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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783
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請求贍養費之要件
一、必須是判決離婚
若是夫妻兩願離婚者,則無請求給付贍養費之餘地。(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487號判例參照)
 二、請求者就離婚原因無過失
贍養費是為保障因離婚而生活無著的一方,係為填補婚姻上生活保持請求權之喪失而設,因此被請求者即使無過失,只要請求者是無過失,即可請求。惟此無過失之要求,尚有過苛之疑,更像是要懲罰不維持婚姻就離婚原因有過失者,即不得請求贍養費,似與其填補因離婚生計困難之立法目的不盡相符。
 三、陷於生活困難
依最高法院見解,贍養費乃基於權利人生活上之需要,為求道義上公平,使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事後發生效力之一種給付,有扶養請求權之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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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4758
(A)依民法第999-1條之規定於「於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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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1830

補充考題

有關結婚撤銷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B

(A)不溯及既往


               (B)他方縱無過失亦得請求賠償

改=>贍養費


 (C)夫妻財產取回準用離婚之規定


D)請求贍養費準用離婚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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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523

何謂婚姻之撤銷

請說明婚姻撤銷之原因及其效力?【97書記官】

(一)婚姻撤銷之原因:

民法對於婚姻撤銷的原因,係採列舉主義,亦即需限於下列事由,

始得向法院聲請撤銷。

未達法定年齡而結婚:

依民法989條規定:

結婚違反第980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按民法第990條規定:

結婚違反第981條規定者,

(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結婚者,

不得請求撤銷。

監護人與受監護人結婚:

民法第991條規定:

結婚違反第984條之規定者,受監護人或其最近親屬得向法院請求
撤銷之。但結婚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醫治者:

民法第995條規定: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但自知悉其不能治之時起已逾三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

民法第996條規定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

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

民法第997條規定: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
院請求撤銷之。

(二)撤銷之效力:

依民法第998條規定:

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由此規定可以得知,婚姻經撤銷後,僅向將來發生消滅婚姻之效力,

與離婚相同。

且結婚之撤銷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不得僅以意思表示為之。

資料來源

https://westdoor.nidbox.com/diary/read/702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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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6601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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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49
民法第1057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民法第999-1條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及第一千零五十八條之規定,「於結婚無效時準用之」。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二、「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及第一千零五十八條之規定,「於結婚經撤銷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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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759
(B)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不限於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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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5588
答案B為“不限於裁判離婚”,但贍養費的要件之一是必須是判決離婚;另相關民法999-1條為賠償費用,無贍養費相關,但與離婚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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