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對言論自由之限制,何者違憲?
(A)藥商刊播廣告時,應事前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B)化妝品廠商刊播廣告時,應事前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C)菸品所含尼古丁及焦油含量,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包裝上
(D)對於傳布以兒童少年性交易為內容之訊息,科處刑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65), B(7188), C(198), D(595), E(0) #2353583

詳解 (共 10 筆)

#4353008
釋字第744號【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同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係就化粧品廣告所為之事前審查,限制化粧品廠商之言論自由,已逾越必要程度,不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151
0
#4409649

為什麼744號解釋認定違憲?

理由書指出:

第一,化粧品條例的規定是對廣告的事前審查,屬於言論自由的重大侵害,原則上是違憲的。大法官設定的合憲高標準是:為了防免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受直接、立即及難以回復之危害,跟目的之達成間具直接及絕對必要關聯,賦予人民獲立即司法救濟之機會。

第二,化粧品是指施在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並不是供口服或食用。而且廣告之功能在誘引消費者購買,還沒有對人民生命、身體、健康發生直接、立即之威脅。

第三,含藥化粧品雖然對人民影響較一般化妝品高,但性質上仍然沒有對生命、身體、健康造成直接威脅。而且不管是本國或外國製造,都必須先提出申請書,經主管機關查驗核准、發照之後,才可以輸入或製造,和一般化妝品比較,需要特別標示藥品資訊。就有害人體健康的部分,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也另外有禁止、取締規定。對可能妨害人體健康的不實廣告,也可以予以處罰。

換句話說,不管是一般或含藥化粧品,要求廠商在登載或宣播廣告時,事前申請核准的事前審查規定,無法認為是為保護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目的,而且和目的達成間不具有直接及絕對必要之關聯。

50
0
#4794184

A  414釋字注意會出變形考題,低價值商業言論審查問題,應受嚴格審查係對的。

28
1
#4070036
(A)釋字414號藥物廣告係為獲得財產而...
(共 114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4183400
司法院大法官第744號解釋...即日起,...
(共 35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4472002
A 414B 744C 577D 623
(共 2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
#5084985
2 依司法院釋字第 744 號解釋意旨,...
(共 32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4669845
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對言論自由之...
(共 34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4931123
違憲指的是法律或命令違反憲法內容,憲法作...
(共 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5997524

(B) 化妝品廠商刊播廣告時,應事前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化妝品廣告僅受事後審查

0
0

私人筆記 (共 6 筆)

私人筆記#2340928
未解鎖
高價值言論(事後追懲,法律從嚴保障)–&...
(共 16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私人筆記#2450543
未解鎖
(廣告之言論自由) 釋字414號(藥物...
(共 35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私人筆記#3574748
未解鎖
藥物廣告須要事前核准:合憲化妝品廣告須事...
(共 2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私人筆記#6389215
未解鎖
解釋字號 釋字第744號【化粧品廣告事...
(共 3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私人筆記#2542636
未解鎖
釋字744號 就化粧品廣告所為之事前審...
(共 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2610916
未解鎖
釋字744: 對化妝品廣告作事前審查,...
(共 2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