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外交、稅務、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外交行政人員行政組、財稅行政、會計:會計學概要#64839
年份:106年
科目:會計學概要
3 張三與李四在多年前合夥成立甲商店,並經營有成。在 20X1 年初,張三與李四個別之業主權益分別為 $40,000、$60,000。王五徵得張三與李四兩人之同意,投資現金$80,000 加入甲商店成為新合夥人,取得 甲商店 30%之業主權益。試問新合夥人王五擁有之甲商店業主權益為多少?
(A)$30,000
(B)$54,000
(C)$60,000
(D)$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