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司法院釋字第 617 號解釋指出:「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為限」,此係對刑法「猥褻」概念採取下列何種法學方法?
(A)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具體化
(B)目的性限縮
(C)文義解釋之限縮解釋
(D)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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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87), B(411), C(1550), D(148), E(0) #570879
統計: A(6587), B(411), C(1550), D(148), E(0) #570879
詳解 (共 10 筆)
#944588
限縮解釋,不是抽象概念,而是法條內容過於擴張。
例如民法的 人的權利能力,死於出生,終於死亡
這邊的"人",應解釋為自然人,不包含法人。
而"人",不是抽象的概念。 而本題"猥褻",才是抽象的概念。
例如民法的 人的權利能力,死於出生,終於死亡
這邊的"人",應解釋為自然人,不包含法人。
而"人",不是抽象的概念。 而本題"猥褻",才是抽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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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941
釋字617號解釋文內有提到:刑法第235條規定所稱猥褻之資訊、物品,其中「猥褻」雖屬評價性之不確定法律概念,然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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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3590
有關不確定法律概念,下列何者正確?
(A)行政行為無須遵守明確性
(B)行政機關原則上無判斷餘地
(C)司法機關無法加以審查
(D)不確定法律概念係法律明顯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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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79
玩具槍管理規則第八條之規定:「玩具槍逾越國家標準...而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虞者,由經濟部公告禁止。」,同規則第八條之一規定:「玩具槍類似真槍而有危害治安之虞者,由內政部公告禁止。」。依該等規定:玩具槍有公告禁止之必要者,除須逾越國家標準或類似真槍外,尚須具「影響公共安全之虞」或「危害治安之虞」之要件,而此等文字乃屬不確定之法律概念,行政機關應就具體個案,參酌社會實際狀況,加以專業審查後始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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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3589
26.所謂行政法上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係指下列何者之意涵?
(A)法律條文規定人民責任不確定
(B)行政機關藉個案中之具體事實,加以適用,才能具體化
(C)由法院審查,行政機關不得先加以判斷
(D)立法不周延,行政機關可拒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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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7724
文義解釋是就法條內文有的內容做解釋
可是這條內容沒有猥褻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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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57
類推適用白話一點就比照辦理,猥褻是個模糊概念所以就要找一個可以適用解釋來解釋猥褻,相類似的事項應該為相類似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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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786
對猥褻概念模糊,就只好交由司法院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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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6731
個人淺見
認為不能用文義解釋的關係…可能是因為題目問的是釋字內容吧...
文義解釋是解釋"法律"
釋字已經是大法官們討論出來對外的解釋了
以上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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