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原住民:租稅法規概要#74857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原住民:租稅法規概要#74857

年份:108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3.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補徵之稅捐若有不服時,應先向原機關提起何種行政救濟程序?
(A)復查
(B)抗告
(C)訴願
(D)行政訴訟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3 筆)

推薦的詳解#3216239
未解鎖
第35條(復查及訴願)   納稅義...

(共 5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推薦的詳解#4192627
未解鎖
❀對於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不服,不可以直接提...
(共 8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推薦的詳解#3465669
未解鎖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