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A市政府為滿足市民交通需求,自設公車處,提供市區公共運輸服務,由乘客購票使用。下列敘
述何者錯誤?
(A)此性質上屬於私經濟行政行為
(B)A市政府不得主張其基於私法自治,享有載運乘客之選擇權
(C)A市政府得訂定自治法規,規範乘客運送相關營運事項
(D)若乘客因司機駕駛不慎受傷,A市政府應負國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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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8), B(326), C(69), D(1246), E(0) #2397742
統計: A(148), B(326), C(69), D(1246), E(0) #2397742
詳解 (共 10 筆)
#4168811
D.載運乘客之行為非行使公權力(司機亦非公務員)
國家賠償法 第2條第二項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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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8461
市政府經營公車系統是{私經濟行政}中的行政私法行為。
私經濟行政適用民法、民事訴訟法,故無行政程序法、國賠法之適用。
私經濟行政原則是私法自治,但仍受組織法規限制(行政程序法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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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6551
覺得樓上答案奇怪,所以谷哥一下,你的答案錯了
甲搭乘某直轄市公車管理機關經營之公共汽車,因司機緊急煞車而跌倒骨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可向普通法院提起救濟,請求國家賠償
(B)甲可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濟,請求國家賠償
(C)甲可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D)甲可向普通法院提起救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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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3353
3樓問的拒載醉漢也是基於公共安全(公共利益)而拒載,不是基於私法自治的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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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3687
(D)
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兩者區分實益:
(一)救濟途徑方面:公權力行政適用行政爭訟;而私經濟行政則適用民事訴訟。
(二)國家賠償方面:公權力行政適用國家賠償法;而私經濟行政則適用民法的損害賠償。
(三)適用程序方面:公權力行政必須遵守行政程序法;而私經濟行政則適用民法的程序。
(四)強制執行方面:公權力行政必須遵守行政執行法中強制執行之規定;而私經濟行政則適用民事上強制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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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9990
法務部73年12月15日法律字第14586號函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type=e&id=FE07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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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3779
依國家賠償法上公務員之認定,不以身分資格為判斷標準,而係就公務員 執行職務之行為為斷。凡執行公法職務之人即為國家賠償法意義之公務 員,執行私法職務者非屬國家賠償法上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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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1816
B為何對?? 像很多公車都會拒載醉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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