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集會遊行之申請,除有下列何種情形外,主管機關應予許可?
(A)未依法定程式提出申請,但已於期限內補正
(B)主張罷免某官員
(C)同一路線已有他人提出申請且經許可
(D)遭停業之團體,以該團體之名義提出申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9), B(84), C(636), D(119), E(0) #2268672
統計: A(229), B(84), C(636), D(119), E(0) #2268672
詳解 (共 4 筆)
#3900495
集遊法第11條
7
0
#5464974
(C) 同一路線已有他人提出申請且經許可
要認真說的話 C也有錯吧 同一路線 也要同一時間
5
0
#4406173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11
集會遊行法 第 11 條
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
一、違反第6條或第10條規定者。
(§6:禁制區集會遊行、§10:負責人、代理人、糾察員不符合資格)
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
三、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者。
四、同一時間、處所、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經許可者。 (C)
五、未經依法設立或經撤銷、廢止許可或命令解散之團體,以該團體名義申請者。 (D)
六、申請不合第9條規定者。 (A)
(§9:不符合申請書格式)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