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下列何者不是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方式?
(A)立法院開會時,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B)立法院通過不信任案時,行政院院長應提出辭職
(C)行政院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
(D)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至立法院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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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00), B(608), C(237), D(409), E(0) #242805
統計: A(2600), B(608), C(237), D(409), E(0) #242805
詳解 (共 10 筆)
#698232
備詢就是準備接受質詢,但未必會被質詢到,也就是在等待質詢。
所以
立法院可以質詢行政院院長和各部會首長
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至立法院備詢
這題其實在考國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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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961581
原來如此~
憲法71條 : 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或負責的方式
關係院當然包括行政院在內
憲法71條 : 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或負責的方式
關係院當然包括行政院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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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753
A選項:立法院開會時,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憲法71條是正確的~只是這一條非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方法,只是行政院得實行的一種權利
憲法71條是正確的~只是這一條非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方法,只是行政院得實行的一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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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803
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方式有三種:
1. 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
2.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之預算案移請覆議
3. 立法院得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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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23749
下列何者不是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方式?
(A)立法院開會時,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D)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至立法院備詢
(A)立法院開會時,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D)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至立法院備詢
其實這題要考的是
權力分立(行政立法司法)的概念
而分立的理由就是要達到制衡的效果,
所以行政權(政府)要對立法權(人民)負責
那行政權負責的方式就是
立法院開會時,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至立法院備詢
憲法57規定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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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列席陳述意見的有誰?
依憲法71條
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考試院、司法院、監察院)
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因為法條只規定行政對立法負責而已
但有關司法、考試、監察三院,
提出法律案&預算案應經立法院審查,
則其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
於其提出之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涉及之事項,
亦有依上開憲法規定,應邀說明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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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55
| 名 稱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 | |||
| 法規類別 | 憲法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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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00
a-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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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46116
如13樓所述,考的重點應該是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方式,A選項(憲法第71條)之陳述意見應該是一種權利,而非負責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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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906
如果是行政院院長和各部會首長到立法院"質詢",那今天在那邊罰站被罵的就是那些立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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