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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原住民:租稅法規概要#74857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原住民:租稅法規概要#74857

年份:108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30.營利事業各項費用中,下列何項可做為進項稅額扣抵?
(A)年前購買贈送客戶禮盒之進項稅額
(B)購買尾牙摸彩獎品之進項稅額
(C)購買總經理業務行程乘坐的轎車之進項稅額
(D)購買生產機器之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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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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