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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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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0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考試試題#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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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0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考試試題#21353 |
科目: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0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考試試題#21353
年份:
100年
科目: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30.職業學校學生依法原則上的修業年限,加上成績優異縮短畢業年限及未修 完應修學分延長修業年限,所以其修業年限可為?
(A)1-4 年
(B)2-5 年
(C)2.5-6 年
(D)2-7 年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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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站僕】摩檸Morning.
B5 · 2016/04/11
推薦的詳解#1308317
未解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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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
B6 · 2016/04/11
推薦的詳解#1308318
未解鎖
原本題目:30.職業學校學生依法原則上的...
(共 21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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