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針對本校中等教育學程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為非?
(A)「特殊教育 導論」為選修
(B)先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再修「分科/分 領域教學實習」方能合乎選課邏輯順序
(C)至少需修 26 學分
(D) 若提出申請,在修習教育學程的第一年,可以有一學期完全不修學 程的課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51), B(79), C(78), D(1239), E(0) #837304

詳解 (共 2 筆)

#2860567
考某校的中等教育學程相關規定沒有意義
(共 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1312557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教育部104年10月8日臺教師(二)字第1040132329號函核定
第十五條
師資生修習教育學程應達四學期,不含寒暑修且應之第一學年修習學分數之下限為
上下學期各二學分,並有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事實。

全文網址如下
http://resttc.ccu.edu.tw/fileupload/fileuploadData/20151127083821610379.pdf

參考資料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