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物權之取得,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因契約而取得不動產物權,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
(B)因繼承而取得不動產物權,無須登記,即得處分該物權
(C)動產物權之讓與,若受讓人尚未占有該動產,則讓與人無須將該動產交付,即生讓與效力
(D)不動產物權之移轉,乃要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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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9), B(162), C(227), D(2912), E(0) #570446

詳解 (共 6 筆)

#1339280

要式契約:有一定方,不具備法定方,原則上無效,ex:不動產物權轉移,兩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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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057
不要式:買賣契約
口頭答應或者看到價格標籤滿意拿去櫃檯結帳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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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6709

 

不動產(例如房子)登記。

 

動產(例如腳踏車)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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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327
不動產→以書面登記方式使生效動產→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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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3466
c民法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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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6203
B錯在後面,沒有處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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