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下列何種行為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A)交通警察怠於取締違規行車
(B)稅務人員怠於查稅致產生逃漏稅事件
(C)主管機關測知特定建築物受輻射污染而怠於告知住戶致受健康之損害
(D)地方政府未依都市計畫開闢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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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 B(85), C(5882), D(443), E(0) #245842

詳解 (共 7 筆)

#369066

機關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權利受損→(A)違規停車沒有人受損(B)同左(D)同左
不過就算有受損,亦應看改法規除維護公益外,是否有同時保護特定人之利益,亦即保護規範理論,比須事事法律上利益受損,否則純反社利益,還是不能提起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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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237
※複習※反射利益係指人民與行政主體間有一...
(共 19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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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551
D為反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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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032


主管機關為=可能是衛生局..還是直轄市政府(縣)都屬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因怠於職務上,而造成人民損害得請求國賠!!

ABD 都屬行政處分的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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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130

國賠第2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國賠第3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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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611
看到政府  有 "怠" 竟是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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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429
有沒有高手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要選C,而不選ABD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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