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交通部觀光局為因應花蓮地震後,協助地方振興觀光產業,訂定「補助旅行業推廣花 蓮縣旅遊實施要點」,其相關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旅遊天數至少二天
(B)每團應有三十人以上
(C)每家旅行業最多申請三團為限
(D)每團最高補助新臺 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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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 B(33), C(29), D(105), E(0) #1788671

詳解 (共 2 筆)

#4830850

本要點補助對象及條件為舉辦國人赴花蓮縣團體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其旅遊天數應為二天一夜以上,每團應有二十人以上,住宿於花蓮地區。

本要點補助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住宿費:每位團員每日最高新臺幣五百元。
(二)交通費:每團為每日交通租賃車輛、搭乘火車及船舶費用二分之一。(採計每日最高新臺幣六千元)。
每家旅行業最多申請八團為限,每團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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