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有關刑法規定不罰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
(B)滿80歲人之行為,不罰
(C)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D)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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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6), B(4252), C(337), D(461), E(0) #2107453
統計: A(236), B(4252), C(337), D(461), E(0) #2107453
詳解 (共 7 筆)
#3734844
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章 刑事責任 第18條,內容如下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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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8331
因為沒注意題目
和死刑、無期徒刑的未滿18、80以上搞混~~
還好錯在阿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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