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現行「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共分十一級 75 項。下列說明何者不
正確?
(A) 各殘廢程度之判定,以被保險人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
並經一百八十日治療後的結果為基準判定,但立即可判定者不
在此限
(B) 若超過一百八十日之期限,如果受益人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殘廢
與該意外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則保險人仍應負給付保險金之
責
(C) 給付額自第一級之 100%至第十一級之 10%
(D) 被保險人若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二項以上殘廢程度時,保
險人給付各該項殘廢保險金之和,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107.9.13起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