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下列對於在區域發展的管理體制中,成立特區政府的理由,何者錯誤?
(A)解決事務「外溢」的問題
(B)具政治上的便利性
(C)減輕財務壓力
(D)可與地方政府的服務高度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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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 B(254), C(855), D(3774), E(0) #1718246

詳解 (共 7 筆)

#3524144

成立特區政府理由:

1、事務外溢的問題。

2、減輕財務的壓力。

3、地方政府服務的控制。

4、上級的政府的誘導。

5、政治上的便利性。





來自: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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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4370

特區政府:

1.減少成本,自措財源 針對當地問題 當地政府行政

2.充分授權 保留彈性

3.減少中央之行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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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925
特區和以前省政府的功能還蠻像的,只是省政府一個變好幾個,舊省政府也沒完全廢除,弦外之音是為人民創造就業機會和政客酬庸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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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8892
以1F的資料觀之,「特區」有點像是具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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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5973
上級的政府的誘導  有時上級政府為了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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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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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6890

請問"上級的政府的誘導"是什麼意思?能否舉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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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708345
未解鎖
成立特區政府理由:1、事務外溢的問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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