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下列對於在區域發展的管理體制中,成立特區政府的理由,何者錯誤?
(A)解決事務「外溢」的問題
(B)具政治上的便利性
(C)減輕財務壓力
(D)可與地方政府的服務高度重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0), B(254), C(855), D(3774), E(0) #1718246
統計: A(180), B(254), C(855), D(3774), E(0) #1718246
詳解 (共 7 筆)
#3524144
成立特區政府理由:
1、事務外溢的問題。
2、減輕財務的壓力。
3、地方政府服務的控制。
4、上級的政府的誘導。
5、政治上的便利性。
來自:陳真
162
0
#3024370
特區政府:
1.減少成本,自措財源 針對當地問題 當地政府行政
2.充分授權 保留彈性
3.減少中央之行政負擔
121
0
#2705925
特區和以前省政府的功能還蠻像的,只是省政府一個變好幾個,舊省政府也沒完全廢除,弦外之音是為人民創造就業機會和政客酬庸機會
33
3
#4376890
請問"上級的政府的誘導"是什麼意思?能否舉例,謝謝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