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物權行為不因債權行為無效而無效,稱之為:
(A)物權行為獨立性
(B)物權行為從屬性
(C)物權行為永久性
(D)物權行為無因性
統計: A(1658), B(190), C(203), D(2849), E(0) #1781880
詳解 (共 10 筆)
物權行為的特性
1. 物權行為之獨立性:
指物權行為之成立、生效(有效、得撤銷或無效),應就物權行為本身獨立判斷,而與債權行為無關。
2. 物權行為之無因性:
指物權行為之效力,不因其原因行為(債權行為)被解除、被撤銷或無效,而受影響。
物權行為的獨立性與無因性
獨立性就是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獨立判斷其各自的效力,無因性則是一個無效不會使另一個跟著無效。
「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物權行為則以有處分權為必要」。
舉例來說, 甲擅自把丙的東西賣給乙,並交付予乙。
甲乙間買賣契約(債權行為)有效,因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甲雖然不是東西的所有權人,但還是可以為有效的債權行為;可是物權行為以有處分權為必要,像甲這樣亂賣別人的東西,其物權行為的效力依民法第118條是「效力未定」,要看丙願不願意承認,若丙願意承認,則甲物權行為確定發生效力,若丙拒絕承認,則甲的物權行為確定不發生效力。
下列敘述,何者與物權行為無因性有關?
(A)物權行為的效力,不以方式作成為必要
(B)物權行為的效力,不因欠缺行為能力而受影響
(C)物權行為的效力,不因其債權行為無效、不成立或被撤銷,而受影響
(D)物權的取得,不以當事人意思表示為必要
物權行為之無因性,發生於下列何種場合?
(A)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均有效成立之場合
(B)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均未有效成立之場合
(C)債權行為有效成立,但物權行為未有效成立之場合
(D)債權行為未有效成立,但物權行為有效成立之場合
例如甲向乙買了一台車 , 甲乙兩人之間有一個債權契約(汽車買賣契約) ,
乙已經把車子交付給甲了 ( 車子所有權移轉到甲成功 ) ,
可是後來因為某些問題 ,
甲乙之間的買賣契約無效 , 但是乙已經把車子交付給乙了 , 所以不會影響現在甲的汽車所有權 , 這就是物權行為的無因性 , 一個德國法學家說這是[ 錯誤的交付] ( 不管它 ) , 是為了保護社會上的貨物交易安全o
9 物權行為之無因性,發生於下列何種場合?
(A)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均有效成立之場合
(B)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均未有效成立之場合
(C)債權行為有效成立,但物權行為未有效成立之場合
(D)債權行為未有效成立,但物權行為有效成立之場合
答案D
如果把無因性變成無因(果關係)性是否會比較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