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社團及財團法人的共同解散事由,不包含下列那一項?
(A)章程或捐助章程所定解散事由發生
(B)因主管機關之請求宣告解散
(C)社員總會解散之決議
(D)許可或登記之撤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1), B(797), C(4199), D(789), E(0) #322541
統計: A(301), B(797), C(4199), D(789), E(0) #322541
詳解 (共 9 筆)
#376258
民法第42條第三項:法人經依章程規定或總會決議解散者,董事應於十五日內報告法院。故(A)包含。
民法第36條: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解散。故(B)包含。
民法第42條第二項:法人經主管機關撤銷許可或命令解散者,主管機關應同時通知法院。故(D)包含。
結論:社團法人組成基礎為社員;財團法人成立基礎為財產,因此,社員總會解散之決議僅適用於社團法人。故(C)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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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468
題目問的是社團及財團法人的共同解散事由
(C)社員總會解散之決議--僅指社團法人解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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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409
社團法人(組成基礎為社員)才有 社員總會;
財團法人(成立基礎為財產) 沒有 社員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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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277
●社團意思機關=總會;執行機關=董事;財團僅有執行機關(董事);董事會非權利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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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599
共同解散事由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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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1798
財團法人無社員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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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309
感謝 許妹 很清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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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4176
看到了題目中的[共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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