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所稱徵收當期之市 價,係指下列何者?
(A)徵收公告之日起算第 30 日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評議通過之當期 市價
(B)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 30 日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評議通過之 當期市價
(C)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 15 日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當期市價
(D)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 30 日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當期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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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49), C(396), D(124), E(0) #198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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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7051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30條本條例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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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6952
第 30 條
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徵收當期之市價,指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十五日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當期市價
前項當期市價低於徵收公告之市價,仍按徵收公告之市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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