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之貨物或勞務,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B)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C)供沿岸、近海漁業使用之漁船、供漁船使用之機器設備、漁網及其用油
(D)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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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71), C(583), D(72), E(0) #2593261
統計: A(58), B(71), C(583), D(72), E(0) #2593261
詳解 (共 4 筆)
#4576133
第 7 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一、外銷貨物。
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三、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
,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
者為限。
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
務。
八、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九、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
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之貨物。
一、外銷貨物。
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三、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
,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
者為限。
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
務。
八、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九、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
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之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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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3813
要銷售給“國際運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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