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下列何者不是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種類之一?
(A)兩合公司
(B)股份兩合公司
(C)有限公司
(D)無限公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6), B(1128), C(8), D(106), E(0) #1462450

詳解 (共 2 筆)

#2163347
兩合公司有限公司無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共 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6
0
#6269205

公司法第2條

1.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2.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