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我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九年是國民教育,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
關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國民教育階段的描述,下列何者正確?
(A)學校類型多元
(B)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
(C)對象為 15 歲以上之國民
(D)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
統計: A(529), B(382), C(199), D(2774), E(0) #2339963
詳解 (共 4 筆)
我國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九年為國民教育,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關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國民教育階段的描述,最符合的選項是 (D).
以下是各選項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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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學校類型多元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明確指出,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區分為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單科型等四種類型學校。然而,對於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即前九年國民教育階段),課程規劃表僅列出「國民小學」和「國民中學」,並未如高級中等學校般細分多元的學校類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領域教學為原則. 因此,「學校類型多元」主要適用於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而非國民教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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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旨在延長國民基本教育年限,將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納入並加以統整,以提升國民素質與國家實力. 這說明了整個十二年國教體系涵蓋了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然而,針對「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其部定課程為「領域學習課程」,目標是培養學生基本知能與均衡發展. 雖然彈性學習課程中包含「技藝課程」,但其主要目的是「促進手眼身心等感官統合、習得生活所需實用技能、培養勞動神聖精神、探索人與科技及工作世界的關係」,並讓學生「依照興趣與性向自由選修」. 這屬於興趣探索和生活技能,而非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中「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所強調的「培養專業實務技能、陶冶職業道德」等專門職業教育. 因此,國民教育階段的重點仍在於基礎的普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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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對象為 15 歲以上之國民 根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區分為五個學習階段:
- 第一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一、二年級
- 第二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三、四年級
- 第三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五、六年級
- 第四學習階段:國民中學七、八、九年級 國民教育階段(前九年)涵蓋了國民小學和國民中學,學生從約 6 歲開始進入國民小學就讀。因此,其對象年齡遠小於 15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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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提到,民國 88 年公布的「教育基本法」第 11 條明確規定:「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 這表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建立在既有的國民基本教育基礎之上,而我國的國民基本教育(即義務教育)正是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因此,國民教育階段(前九年)的實施是依照這些法律規定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