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9年 - 109 社團法人台灣病歷資訊管理學會_病歷資訊管理師檢定考試試題:病歷資訊管理概論#125225
年份:109年
科目:病歷資訊管理概論
32. 我國「醫療法」中,對病歷達可銷燬年限的計算基準為: (A)自病患第一次就診日起算 (B)自病患第一次住院日起算 (C)自病患最後 一次住院之出院日起算 (D)自病患最後一次就診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