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據現行工會法之規定,下列選項何者有誤?
(A)我國勞工加入工會係採強制入會制
(B)我國工會屬於單一工會制
(C)工會不得要求超過標準工資之加薪而宣告罷工
(D)工會理事、監事之任期均為二年,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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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1), B(51), C(39), D(286), E(0) #140536

詳解 (共 5 筆)

#648059
第   20    條 工會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 人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四年。 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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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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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900

強制入會的規定已經修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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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有強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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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717
(D)工會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人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年。理事長連選得連任次。

補充:工會法 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組織之企業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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