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甲、乙相約殺害 X,甲負責下手殺 X,乙負責在現場把風。甲順利將 X 殺害而成立殺人既遂,共同正犯 之乙應如何論罪?
(A)成立殺人既遂
(B)成立殺人未遂
(C)成立殺人既遂,但依未遂犯處罰
(D)把風並非殺人行為,不成立殺人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458), B(418), C(1314), D(644), E(0) #1328626

詳解 (共 6 筆)

#1597283

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共同正犯à共同實施或分擔犯罪的人

間接正犯à利用他人替其遂行犯罪而居於幕後的藏鏡人  借刀殺人

212
1
#3301060
一人既遂 全體既遂
95
0
#3713877
回樓上yyoyo338899tw
 

意:甲、乙相約殺害 X(代表乙跟甲已達成殺死X的共同犯意,在構成要件該當性中乙具殺人故意)

再論,把風具有可罰性,依我國實務見解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一零九號:「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參與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或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事先同謀,而由其中一部分人實施犯罪之行為,均為共同正犯。」

換句話說,只要是自願共同犯罪,即使參與的部分屬犯罪構成要件以外行為,例如把風等,也得成立共同正犯所以乙並非幫助犯而是共同正犯!

30
0
#2139555
在場把風,固非實施構成要件行為,但其如係...
(共 7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1
0
#2723086
正犯成立A罪,共同正犯亦成立A罪
(共 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4824876

刑法第 28 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91 年台上字第 50 號:共同正犯在犯意聯絡範圍內之行為,應同負全部責任。 

7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399303
未解鎖
https://www.legis-pe...
(共 122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