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關於刑法第 132 條第1 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所謂洩漏係指讓不應知悉者知悉
(B)本罪之成立以行為人意圖不法利益為要件
(C)負責招標事務之公務員洩露招標工程底價可適用本罪
(D)檢察官於偵查中洩漏犯罪資料可適用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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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3), B(2887), C(261), D(575), E(0) #1266558

詳解 (共 8 筆)

#1355659
簡單來說就是不一定要意圖不法利益才能成立本罪,過失也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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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933
第 132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 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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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263
關於刑法第 132 條第1 項公務員洩漏...
(共 47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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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3921
(B)本罪之成立以行為人意圖不法利益為要件 
(公務員洩密罪有處罰過失,因此不以意圖不法利益為要件)

5da7d34f560eb.jpg#s-102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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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6210
意圖是特別的構成要件 沒寫就沒有
(共 1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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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938
法條沒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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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046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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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6495

那個好像是圖利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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