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各級教師會之設立依那一類法規向主管申請報備、立案?
(A)工會法規
(B)教師法規
(C)人民團體法規
(D)勞動法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45), B(1519), C(6145), D(74), E(1) #5649

詳解 (共 4 筆)

#273396


教師法施行細則 第26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

法規定組成之,冠以學校名稱,執行本法第二十七條各款任務。

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校、跨區 (鄉、鎮)

由同級學校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其名稱由共同

組成之學校教師協調訂定。

依第一項規定成立學校教師會之學校,其教師不得再跨校、跨區 (鄉、鎮

) 參加學校教師會。

78
0
#1352846
第26條   
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由同級學校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6
0
#5789278
1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
(共 16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290039

沒寫到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