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請問依法應給予幾日?
(A) 1 日
(B) 2 日
(C) 3 日
(D)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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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9), C(127), D(333), E(0) #528875

詳解 (共 7 筆)

#972370
103年12月11日修正,產假、產檢假與陪產假,皆為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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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433

第 7 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之五日陪產假,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

前後合計十五日期間內,擇其中之五日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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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945
性別工作平等法-4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第15條(產假、產檢假、陪產假)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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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820
103年11月21日 三讀修正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訂有薪陪產假由三天延長為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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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207
第   15    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 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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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424
明天正式實施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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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310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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