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依司法院大法官第 364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第 11 條保障人民接近使用媒體之權利
(B)人民接近使用媒體之權利並不包括因報導錯誤而受害者請求媒體更正或答辯之權
(C)人民接近使用媒體之權利限制媒體編輯自由
(D)人民接近使用媒體之條件,應於法律內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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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 B(1873), C(551), D(170), E(0) #2799626

詳解 (共 5 筆)

#5220359
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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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9643
釋字第 364 號:

至學理上所謂「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the right of access to the media) ,乃指一般民眾得依一定條件,要求傳播媒體提供版面或時間,許其行使表達意見之權利而言,以促進媒體報導或評論之確實、公正。例如媒體之報導或評論有錯誤而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受害人即可要求媒體允許其更正或答辯,以資補救(B)。又如廣播電視舉辦公職候選人之政見辯論,於民主政治品質之提昇,有所裨益。

允許民眾「接近使用傳播媒體」,就媒體本身言,係對其取材及編輯之限制(C)。如無條件強制傳播媒體接受民眾表達其反對意見之要求,無異剝奪媒體之編輯自由,而造成傳播媒體在報導上瞻前顧後,畏縮妥協之結果,反足影響其確實、公正報導與評論之功能。是故民眾「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應在兼顧媒體編輯自由之原則,予以尊重。如何設定上述「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條件,自亦應於法律內為明確之規定,期臻平等。(D)
綜上所述,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A)。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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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809
 憲法364 言論自由為民主憲政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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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534
  釋字第364號解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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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6904
釋字第364號【憲法第11條表現自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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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96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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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02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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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364 號: 至學理上所謂「接近使用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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