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不得對幼 兒有不當管教之行為,違反者將受到何種處罰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
(A)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以上皆非
詳解 (共 7 筆)
未解鎖
第46條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
未解鎖
(舊法內容) 第 46 條教保服務機構...
未解鎖
法規名稱: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11...
未解鎖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6條 O(A)...
未解鎖
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違反...
私人筆記 (共 3 筆)
未解鎖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1.體罰: 6萬...
未解鎖
已於111年5月31日三讀通過修改造成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