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下列何者,並無接受立法委員質詢之義務?
(A)行政院院長
(B)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C)司法院院長
(D)數位發展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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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524), C(1828), D(150), E(0) #3368445

詳解 (共 8 筆)

#6291945
下列何者,並無接受立法委員質詢之義務
(A) 行政院院長✔️
行政院院長是行政部門的首長,根據《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對立法院負有施政報告與接受質詢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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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公平交易委員會隸屬於行政院,主任委員是行政機關的首長,因此也需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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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司法院院長❌
司法院釋字第 461 號解釋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釋字第 461 號 民國 87年7月24日                       

解釋爭點    

 參謀總長應受立委質詢?得拒絕至各委員會備詢? 

解釋文

ㄧ、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施行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此為憲法基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所為制度性之設計。國防部主管全國國防事務,立法委員就行政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關於國防事務方面,自得向行政院院長及國防部部長質詢之。至參謀總長在行政系統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直接對國防部部長負責,自非憲法規定之部會首長,無上開條文之適用。

二、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三院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於其提出之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涉及之事項,亦有上開憲法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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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數位發展部部長✔️
數位發展部是行政部門的部會之一,部長需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與其他部會首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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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2041
下列何者,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之義務?
(A) 行政院院長
(B)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C) 司法院院長
(D) 數位發展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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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司法院院長須受質詢僅有 →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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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6256
惟(C)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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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5773

權力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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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9479
【質詢】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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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8條:
立法委員對於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之施政方針、施政報告及其他事項,得提出口頭或書面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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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
行政院設下列各部
十四、數位發展部。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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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行政院組織法第9條:
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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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6條:
1 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因故不能出席者,應於開會前檢送必須請假之理由及行政院院長批准之請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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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
2 本會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其餘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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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之主任委員=相當二級獨立機關首長=政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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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詢】
憲法第67條:
1 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
2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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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釋字第461號
解釋文: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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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分析: (A) 行政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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