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下列對品位分類的人事制度之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 品位高低和所任工作職責之難易程度間的關係未必對應
(B) 我國現行一般公務人員的人事制度純採此制度
(C) 最適合用於專業分工文化很深的組織
(D) 人員升遷轉調的範圍與機會極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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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91), B(80), C(186), D(202), E(0) #207008

詳解 (共 3 筆)

#807845
B) 我國現行一般公務人員的人事制度純採此制度--> 我國採品味/職位併立
(C) 最適合用於專業分工文化很深的組織-->應是職位
(D) 人員升遷轉調的範圍與機會極為有限-->品位較易升, 職位較不易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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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81

現行已經是官職等並列制~76--- 品位制是民國58年的事了 品位/職位併立 61-76

任用法3..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一、官等:係任命層次及所需基本資格條件範圍之區分。二、職等: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三、職務: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四、職系:係包括工作性質及所需學識相似之職務。五、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六、職等標準:係敘述每一職等之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程度之文書。七、職務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務之工作性質及責任之文書。八、職系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系工作性質之文書。九、職務列等表:係將各種職務,按其職責程度依序列入適當職等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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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2464
因為品位分類制是以人為中心,是以公務員的...
(共 3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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