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關於立法院行使議案審議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B)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應經討論後,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C)立法委員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除依憲法第174條第2款之規定處理外,審議之程序準用法律案之規定
(D)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其餘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一律不予繼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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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8), B(1274), C(524), D(1027), E(0) #3428315
統計: A(658), B(1274), C(524), D(1027), E(0) #3428315
詳解 (共 10 筆)
#6398055
關於立法院行使議案審議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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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7 條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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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應經討論後,交全院委員會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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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
1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未獲同意者,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2 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發布緊急命令提交追認時,立法院應即召開臨時會,依前項規定處理。 3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立法院應於三日內召開臨時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議決,如未獲同意,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依第一項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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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立法委員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除依憲法第174條第2款之規定處理外,審議之程序準用法律案之規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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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14 條 立法委員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除依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處理外,審議之程序準用法律案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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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其餘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一律不予繼續審議✔️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算案、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其他議案不予繼續審議(即「議案不連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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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13 條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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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7239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未獲同意者,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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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7486
(B)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X應經討論後,交全院委員會審查。O不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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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7214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未獲同意者,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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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9554
36關於立法院行使議案審議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B)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應經討論後,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未獲同意者,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C) 立法委員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除依憲法第174條第2款之規定處理外,審議之程序準用法律案之規定
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 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 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D)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其餘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一律不予繼續審議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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