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下列何者,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取得方式?
(A)徵收
(B)市地重劃
(C)徵用
(D)容積移轉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 B(11), C(244), D(94), E(0) #981566

詳解 (共 1 筆)

#1231817
依現行都市計畫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方式計有: 
一、 購買、徵收、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都市計畫法第48條) 
二、 容積移轉之實施辦法。(都市計畫法第83-1條) 
三、 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都市計畫 
法第50-2條) 
四、 私人捐贈。(都市計畫法第56條) 
2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