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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4年 - 114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行政服務組: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28072 | 科目: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行政服務組: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28072

年份:114年

科目: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36 供支援產業使用之產業用地(二),於與產業用地(一)行業於同一建築物混合 使用時,所占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多少?
(A) 30%
(B) 40%
(C) 50%
(D) 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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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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