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行政服務組: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28072
年份:114年
科目: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36 供支援產業使用之產業用地(二),於與產業用地(一)行業於同一建築物混合 使用時,所占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多少? (A) 30% (B) 40% (C) 50% (D) 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