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其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抵價地發交原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
(B)道路、溝渠、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廣場、停車場、體育場所及國、高中用地,無償登記為當地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有
(C)安置原住戶所需土地,得予讓售
(D)依規定處理後,其餘可供建築土地,得予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土徵44 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B)道路、溝渠、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