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有關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下列何種行為較不妥適?
(A)租約雖然沒有記載不得禁止房客不得申請租金補貼,但是包租業口頭說明租約記載之租金是房客未聲請租金補貼的價錢,將來如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要再多繳租金
(B)包租業評估租金時,應該要將相關的稅費及支出與附近租賃市場租金行情一併納入考量
(C)為了避免兩造糾紛,租約採公證方式為之
(D)為了避免房客日後檢舉,包租業應誠實申報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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