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有關社會階層化的現象,下列何者不正確?
(A)以命定論為詮釋基礎
(B)社會階層可能透過教育而重組
(C)個人可藉能力及努力改變其社會地位
(D)家庭社經背景非預測學業成就的直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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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7), B(30), C(52), D(281), E(0) #1560455
統計: A(927), B(30), C(52), D(281), E(0) #1560455
詳解 (共 3 筆)
#5805845
社會階層化的主要理論
1.功能論:源於凃爾幹的功能主義,從社會的整體運作為著眼點,將之解釋為社會賴以生存的一種功能,且無可取代,唯有社會階層化之後,讓社會各部分可以順利的分工合作,而維持社會的運作。
2.衝突論: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階層化是一種社會分裂的結構,而非社會整合的結構;是一種剝削的機制而非達成集體目標的機制。認為社會階層化是社會衝突的主要原因。
1.功能論:源於凃爾幹的功能主義,從社會的整體運作為著眼點,將之解釋為社會賴以生存的一種功能,且無可取代,唯有社會階層化之後,讓社會各部分可以順利的分工合作,而維持社會的運作。
2.衝突論: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階層化是一種社會分裂的結構,而非社會整合的結構;是一種剝削的機制而非達成集體目標的機制。認為社會階層化是社會衝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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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5226
社會階層化
(A) 以命定論為詮釋基礎-衝突論
(A) 以命定論為詮釋基礎-衝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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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6841
社會階層化的現象,並非完全以命定論為詮釋基礎。雖然某些觀點可能帶有命定論的色彩,但社會學對此現象的解釋更為多元複雜。
1. 命定論的侷限性:
- 過於簡化:
- 命定論認為個人的社會地位是由先天因素(如出身、血統)決定的,忽略了後天因素(如教育、努力)的作用。
- 這種觀點無法解釋社會流動的現象,即個人或群體在社會階層中位置的變化。
- 缺乏動態性:
- 社會階層結構並非一成不變,而是隨著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的變化而調整。
- 命定論無法解釋這些變化,也無法解釋個人如何透過行動改變自身的社會地位。
2. 社會學的多元詮釋:
- 功能論:
- 強調社會階層化的功能性,認為它有助於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和社會秩序的維持。
- 但功能論也承認,過度的階層化可能導致社會不平等和衝突。
- 衝突論:
- 強調社會階層化的不平等性,認為它是社會衝突和變革的根源。
- 衝突論認為,社會階層是由權力鬥爭和資源爭奪形成的,而非命運的安排。
- 韋伯的觀點:
- 韋伯認為社會階層化是多維度的,包括經濟、社會和政治三個層面。
- 這種觀點超越了單一的經濟決定論或命定論,更全面地解釋了社會階層化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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