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
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重複)#13920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重複)#13920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重複)#13920
年份:
102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36.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對下列那一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的工作,申請人可加以拒絕,而仍得請領失業給付?
(A)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30公里以上
(B)工資高於其每月得請領之失業給付數額
(C)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20公里
(D)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15公里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