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所適用之事證調查原則?
(A)職權調查證據主義
(B)自由心證主義
(C)有利與不利兼顧原則
(D)嚴格證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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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1988), C(276), D(6449), E(0) #1357778
統計: A(92), B(1988), C(276), D(6449), E(0) #1357778
詳解 (共 10 筆)
#1419561
行政程序法
(A)職權調查證據主義
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B)自由心證主義
第43條: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
(C)有利與不利兼顧原則
第9條: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刑事訴訟法
(D)嚴格證據主義:
第154條: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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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642
職權調查主義(§36)— 依合義務性之裁量
‧
不受當事人拘束原則→當事人申請調查之拒絕(§37)
‧
概括調查原則 → 利與不利一律衡量
‧
調查合法性原則 → 證據能力(刑訴§§155, 156)
‧
調查必要性原則 → 比例原則之適用
‧
證據自由心證原則(§43)→ 概括斟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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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4125
嚴格證據主義:
刑事訴訟法155第2項 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最佳解的D引的法條是 "無罪推定原則",不是嚴格證據主義
還有C引的法條應該改成行程法36條後段,因為36~43條是同一節:調查事實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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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5078
以下整理自樓上各摩友解題
行政程序法
(A)職權調查證據主義
行程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B)自由心證主義
行程法第43條: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
(C)有利與不利兼顧原則
行程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D)嚴格證據主義: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2項 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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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5351
哈哈 還以為自由心證只會發生在法官身上,反思過後,領悟出日常行政機關要對某事或某人要作成行政處分時,也必定要經過自由心證歷程。
──大多數我們視為「真實」的,不是它們本身是「真實」的,而是人們發展出來對事物的想法,使得我們以為事物就是這樣。 《見樹又見林》 〈 亞倫‧強森著。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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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435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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