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何者為行政程序法關於正當程序之規定?
(A)法院之審查
(B)禁止程序外之接觸
(C)獨立委員會之設立
(D)監督機關與體系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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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9), B(810), C(74), D(147), E(0) #3966532
統計: A(179), B(810), C(74), D(147), E(0) #3966532
詳解 (共 5 筆)
#7459555
§47(禁止片面接觸原則)Ⅰ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外,不得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目的:防止索賄、杜絕關說。
Ⅱ公務員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時,應將所有往來之書面文件附卷,並對其他當事人公開。
Ⅲ前項接觸非以書面為之者,應作成書面紀錄,載明接觸對象、時間、地點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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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2306
(A) 法院之審查 屬於司法權對行政權的事後控制與救濟,規範在《行政訴訟法》
(C) 獨立委員會之設立 屬於國家組織架構的法定權力分配,規範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組織法)
(D) 監督機關與體系之完整 同(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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