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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35686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35686

年份:10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37 甲、乙、丙共有 A 屋,甲出賣其應有部分於丁,乙與丙均主張先買權。依目前內政部見解,關於乙 與丙先買權的競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以抽籤定之
(B)甲有權決定
(C)乙與丙按應有部分比例買受
(D)以最先提出優先購買聲明者為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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