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有人認為未來的民主政治將是「按鈕式」的民主政治(push-button democracy),此乃形容下列那一種時
代的來臨?
(A)菁英式民主
(B)協和式民主
(C)電子民主
(D)間接民主
統計: A(96), B(342), C(4963), D(238), E(0) #2592786
詳解 (共 6 筆)
我想到 i-Voting提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在電腦前按按鍵就能展現民主
就選最相關的電子民主
電子民主從90年代中期開始進入人們的視線。在其發展的早期階 段,電子民主被視為電子政務的同義詞。直到本世紀初它才獲得自身的概念框架。在過去的五年中,學界和實踐領域都熱衷於電子民主這一主題,但是就其概念而言,卻至今都沒有一個確切的定論。 以往針對科技如何套用在民主運作或政治參與上的論證或說法,所用的概念並不一致,出入甚大。這種差異可能是因為著眼的科技與工具不同,也可能是因為論者要強調的重點有異。舉例言之,除了電子民主﹙electronic democracy﹚之外,還有電傳民主(teledemocracy)(Schudson, 1995)、網路民主(cyberdemocracy)(Tsagarousianou, Tambini, and Bryan, 1998)、數位民主(digital democracy)(Hacker and van Dijk, 2000)、虛擬民主(virtual democracy)、電子共和國﹙electronic republic﹚﹙Grossman, 1995﹚、電子雅典(electronic Athena)﹙Toulouse, 1998﹚、電腦民主﹙computer democracy﹚、按鈕式民主﹙push-button democracy﹚(Buchstein, 1997)。
究竟哪一種名詞比較適當,自是見仁見智。不過,若要深究,那么採取電子民主一詞,或許比數位民主一詞妥當,理由如下:
雖然電腦與網際網路已是熱潮,廣泛運用在政治、經濟與社會互動上,但就經濟互動與活動而言,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已經是約定俗成的用法,很少人用數位商務一詞,稱呼廠商與廠商之間或廠商與一般消費者之間的交易活動。由此觀之,電子民主似乎是比較對應的用語。電子民主就是運用資訊科技(電腦與網路)、電信裝置(電話)與大眾傳播媒介(電視、線纜電視、廣播),進行直接與間接的、同步與非同步的、一對一的、多對一的、一對多的、多對多的、電腦中介與非電腦中介的對話、討論與互動。
https://www.itsfun.com.tw/%E9%9B%BB%E5%AD%90%E6%B0%91%E4%B8%BB/wiki-29466201-7819199
「協商式民主理論」是一種「以協商對話為中心」的「審議式」(deliberative)民主觀。主張
民主政體在處理公共事務時必須採用協商方式求共識,而避免使用多數決方式。學者李帕特
(A. Lijphart)以此為基準,透過經驗性研究提出十項指標而建構了「協合式民主」模型。
「協合式民主」的制度特徵
意指公共事務之決定乃是採用協商方式尋求共識,而非採用多數決。在「複式社會」中,
由代表各團體的菁英彼此間協商而達成決定,再由團體菁英影響說服其團體成員接受而成
為政治社群的共同結論。政治權力分配呈現高度分散化,必須透過協商的方式進行整合而
達成決策的制定,十個指標特徵如下:
偏向多黨制:政黨體系高度分化,國家權力分散於多黨。
採用比例代表制:使政黨體系高度分化,避免選票浪費,呈現多黨制。
採用統合主義的利益團體:國家與利益團體共同形成決策,國家保障弱小團體之利益。
聯邦制國體:主權共享與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避免中央政府獨攬權力。
剛性憲法:憲法主權,各國家機關之權力皆受到憲法之限制。
憲法法庭(或憲法委員會)釋憲:透過違憲審查權對行政權與立法權進行限制。
兩院制國會:立法權分散於兩個國會,避免單一國會壟斷立法權。
聯合內閣:多黨聯合內閣,由多黨共享行政權,避免單一政黨獨攬權。
行政立法權力平衡:採權力分立,避免單一政黨同時控制行政與立法權。
獨立的中央銀行:中央銀行獨立運作,不受行政權控制,避免行政權獨大。
From公職王
這個類別是從「民意尋求」與「表達方式」而有的分類。何種民主,都需以制度化的方式,來尋求民意之所在。直接民主是公民直接決定政治事務的制度;而間接民主經由代表或代議士來決定政治事務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