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續上題)如果是甲因和解而撤回告訴後,甲後悔而再對乙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甲的告訴是否合法?
(A)不合法,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B)合法,只要不超過告訴期間仍可告訴
(C)是否合法,視和解書內容而定
(D)是否合法,視甲和解時有無聲明保留告訴權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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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7), B(31), C(5), D(8), E(0) #34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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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7177410
第 238 條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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