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將 A 已經簽名蓋章之空白契約,未經 A 之許可擅自填載契約內容,甲成立下列何罪名?
(A)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
(B)變造準私文書罪
(C)偽造私文書罪
(D)行使變造私文書罪
統計: A(300), B(863), C(3905), D(571), E(0) #1481853
詳解 (共 10 筆)
多半民眾所說且常遇到的偽造文書罪指的都是刑法第210條的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行為有二個,一個是偽造私文書,另外一個是變造私文書,且要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始可能構成本罪。以下分別討論本罪之成立要件:
1、偽造私文書:
偽造私文書是指沒有製作權的人,製作虛偽的私文書。所謂「虛偽的私文書」是指非出於私文書上所示的作成名義人的文書,也就是說對外足以詐騙別人,使別人認為此虛偽的文書,是與作成名義人具有同一性的文書。
(1) 行為人必須是沒有製作權的人,而假冒或捏造他人名義製作私文書。
(2) 作成名義人的同一性
2、變造私文書:
是指無權修改私文書內容之人,擅自更改真實文書的內容,故原本變造行為的客體必須是真實的私文書。
(1) 無權修改內容者的竄改:行為人必須是沒有權限修改私文書內容之人。
(2) 就真實文書加以竄改:行為人必須就本來為真實的私文書加以竄改,所以說變造文書是指不變更原有文書的本質,僅就文書的內容加以更改。
(3) 真實文書的文書品質並未消失:真實私文書的內容精行為人竄改後,其證明資格和文書品質,並沒有因此而完全消失,始屬變造。如果已經完全消失的話,則屬偽造。
3、變造或偽造私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足以生損害並不以實際上真的發生損害為必要,只要有足生損害之可能,即可。
4、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備偽造或變造私文書的故意。
1.私文書,就是發文的人是由自然人(個人)或是法人(公司或社
會團體)所作的文書,不論收件的人是政府機關或是其他自然人
(個人)或是其他的法人,都算是私文書。
例如,由您具狀向政府陳情政府協助處理某一件事情的文書。
2.準私文書,就是這個文書還在製作當中,可以成為私文書的文書
例如:由您具狀向政府陳情政府協助處理某一件事情,但還在撰
寫當中,一旦寫完了,就可以成為私文書,還沒有寫完的,而可
預見未來可成為文書的,就是準私文書。
3.變造偽造判斷請參詳於最佳解
4.甲將 A 已經簽名蓋章之空白契約->偽造
,未經 A 之許可擅自填載契約內容->私文書
偽造文書印文罪:將有制作權者簽名蓋章之空白文書,移作別用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28年上字第 2278 號 刑事判例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 28 年 01 月 01 日
裁判要旨:刑法上所謂變造文書,指無制作權者,就他人所制作之真正文書,加以改造而變更其內容之謂,若將有制作權者簽名蓋章之空白文書,移作別用,則其始本無文書之內容存在,即非就其真實內容加以變更,自屬文書之偽造行為,不得以變造論。
甲的情形屬於偽造(蓋支票為空白而非已填寫金額),故BD皆可刪去。
而甲沒有去使用這張支票,因此尚未構成行使,故A刪去。
EX:
Q.甲假冒 A 之代理人名義,擅自製作以 A 為契約當事人,自己為代理人之買賣契約,甲成立下列何罪名?
(A)偽造準私文書罪
(B)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
(C)偽造私文書罪
(D)變造有價證券罪
Q.甲購入 A 偽造之信用卡,並於卡後偽簽 B 姓名,其偽簽之行為,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偽造信用卡罪
(B)甲成立偽造有價證券罪
(C)甲成立變造有價證券罪
(D)甲成立偽造私文書罪 .
Q.甲擅以已經死亡之 A 之名義製作一內容不實之私文書,甲成立下列何罪名?
(A)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
(B)變造準私文書罪
(C)偽造私文書罪
(D)行使變造私文書罪
Q.甲擅以實際上並不存在之人的名義製作一份私文書,甲成立下列何罪名?
(A)行使變造私文書罪
(B)偽造私文書罪
(C)變造準私文書罪
(D)持有偽造準私文書罪
Q.甲未經乙之同意,在支票背面假造乙之背書,依實務見解,甲成立下列何罪名? (A)偽造有價證券罪 (B)變造有價證券罪 (C)偽造私文書罪 (D)偽造準私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