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假設行政院認為立法院決議之某法律案窒礙難行,經總統核可於期限內移請立法院覆議,惟立法院於期限 內以法定多數決議維持原案。此時,行政院院長應如何作為?
(A)接受該決議
(B)接受該決議或提出辭職
(C)提出辭職
(D)呈請總統仲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87), B(298), C(47), D(68), E(0) #2799850

詳解 (共 4 筆)

#5261636

憲法增修條文§3ii

對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的覆議是「接受」,對不信任案是「提出辭職」。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37
0
#5202367
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行政院依左列規...
(共 28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5200943
憲增 第3條第2項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
(共 19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5205552
依憲法本文、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共 20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4007646
未解鎖
考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二、行政...
(共 19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4139667
未解鎖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
(共 54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4775163
未解鎖
中華民國憲法第57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
(共 6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