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乙為夫妻,某日甲動手毆打乙成傷,乙至地檢署申告,檢察官傳訊當時目睹事發經過之 15 歲長子丙 (依法不得命其具結)為證人,檢察官仍命丙具結作證,丙因恐據實陳述必遭甲責駡,於是虛偽證稱:當 時乙自己不小心跌倒,並非遭甲毆打云云。丙的行為應如何評價?
(A)偽證罪
(B)誣告罪
(C)隱匿他人刑事證據罪
(D)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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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58), B(29), C(148), D(3988), E(0) #2995175

詳解 (共 8 筆)

#5735259
15歲(依法不得命其具結)  架構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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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796
30 年非字第 24 號(一)所謂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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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5788

(大家都鎖-.-|||

  1. 刑訴180規定直系血親得拒絕證言
  2. 刑訴186規定未滿16不得命其具結,但檢察官仍命15歲的甲具結作證,所以就算甲具結後虛偽陳述,依然不成立168。
  3. 結論甲無罪
具結:證人或鑑定人為保證自己所說的證詞或鑑定內容為真實,而做的保證。(保證說實話)
 (刑法168)偽證罪: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訴180)拒絕證言-身分關係:
Ⅰ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
一、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二、與被告或自訴人訂有婚約者。
三、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訴人為其法定代理人者。
Ⅱ對於共同被告或自訴人中一人或數人有前項關係,而就僅關於他共同被告或他共同自訴人之事項為證人者,不得拒絕證言。
(刑訴186 ) 具結義務與不得令具結事由:
Ⅰ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
一、未滿十六歲
二、因精神或其他心智障礙,致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
Ⅱ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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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1. 成立168情形:
    1. 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經具結後為虛偽陳述,無論法官是否採信, 均不影響偽證罪之成立
    2. 於訴願調查程序中虛偽陳述
    3. 於偵查庭中作證,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經具結後為虛偽陳述
  2. 不成立168情形:
    1. 未滿16仍命其具結
    2. 甲未經具結,作證為虛偽陳述
    3. 虛偽陳述之內容非屬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
    4. 證人具結前,未履行告以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等程序,而命其具結。縱其陳述虛偽,不成立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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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9110
有一定親屬關係依刑訴181條一、現為或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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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893
第 186 條  刑事訴訟法證人應命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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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2434
第 186 條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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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7409
具結(需同時符合1-3)
1.只有在檢察官法官面前作證時,才需具結(警察筆錄無法作為證據)。
2.年齡未滿16歲精神障礙,無法理解具結涵意及效果。
3.被告的配偶、直系血親、3親等的旁系血親、2親等的姻親,有權拒絕,如果法官未提醒,即使具結>無效
ㅤㅤ
具結陳述須涉及「重要關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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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4713

不管是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證人一旦具結(不論具結是在陳述前或陳述後),就負有真實陳述的義務,如果說謊、不實陳述,可能會構成刑法第168條的偽證罪,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

來源: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remedy-procedure/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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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476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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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 條 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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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6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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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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