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的規定,下列那些事項公務人員協會得提出協商?
(A)服勤之起訖時間及公務人員之保障事項
(B)公務人員人力規劃及辦公環境之改善
(C)行政管理及服勤之方式
(D)工作簡化事項及行政管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8), B(66), C(262), D(56), E(0) #1718608
統計: A(48), B(66), C(262), D(56), E(0) #1718608
詳解 (共 2 筆)
#2549114
公務人員協會法 7
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協商:
一、辦公環境之改善。
二、行政管理。
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出協商:
一、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
二、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
三、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
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
3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