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A)審判獨立
(B)檢察一體
(C)行政一體
(D)審檢一體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4), B(335), C(404), D(8409), E(0) #370460
統計: A(324), B(335), C(404), D(8409), E(0) #370460
詳解 (共 10 筆)
#542009
審檢一體,
會變成檢察官抓到犯人後就直接檢察官判有罪
不用交給法官啦
123
3
#776105
民國六十幾年之前(69?),法院跟檢察署都屬於行政院下的「司法行政部」,那時候就是審檢一體了
後來被宣告違憲,才把法院跟檢察署分開,前者屬司法院體系,後者為行政院法務部體系
36
0
#764877
回樓上,檢察官屬法務部,法官屬司法院,是檢審分隸沒錯阿
7
0
#502061
行政一體乃五權分立之原則
5
0
#445251
請問d是指法官與檢察官嗎?
5
0
#4438133
釋字第86號
憲法第七十七條所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訴訟之審判。其所謂審判自係指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訴訟之審判而言,此觀之同法第八十二條所定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且以之列入司法章中,其蘄求司法系統之一貫已可互證,基此理由則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分院自應隸屬於司法院,其有關法令並應分別予以修正,以期符合憲法第七十七條之本旨。
補充本字號解釋背景:
1945年二戰結束,國家版圖重劃,台灣脫離日本統治,日本的制度換成了中國的制度。最遲於五○年代開始,司法與行政的糾葛成為政治問題,許多人注意到,高等法院與地方法院隸屬司法行政部,司法行政部又隸屬於行政院,也就是司法審判權竟然由行政權來管理,這樣哪有權力分立?於是1953年,五十一位監察委員集體聲請釋憲。
4
0
#754305
求解...檢察官隸屬法務部,法官隸屬司法院,這樣不算審檢分隸嗎?
4
0
#452754
所以應該要審檢分隸才對?
3
0
#5868024
應為審檢分立或審檢分隸,檢察官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法官隸屬於司法院,兩者各自獨立
1
0